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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关于对S1574435热点网格预警排查整改工作的报告

渭环潼字〔2022〕95号                                                                签发人:杨金龙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关于对S1574435热点网格预警排查整改工作的报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4月份大气热点预警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22〕37号)指出,我县2022年4月份区域内编号为S1574435的热点网格因PM2.5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被预警。针对此问题,我们及时对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

根据《潼关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我们以潼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S1574435热点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潼环委办发〔2022〕

15号)文件,将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安排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以及城关街道办开展排查工作,要求对预警网格内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PM2.5、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企业、个体工商户、施工工地及燃煤锅炉等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落实

我们按照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对预警网格S1574435区域内进行排查,共排查商混搅拌站1家、加油站7家、建筑工地8个、汽修点12个、宾馆饭店30家、村庄4个、小区6个、居民巷2个、医疗单位3个、部门学校等21家,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三、预警分析

根据陕环执法函〔2022〕37号文件反馈编号4157443522热点网格4月份因PM2.5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情况,我们及时与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分析,具体如下:

4月份因疫情加剧原因网格内道路通行车辆较少,宾馆饭店客流量急剧下降,加之进入春季均已停止冬季供暖和生活取暖,编号4157443522热点网格出现预警应是网格内的建筑工地引起。经进一步了解建筑监管情况,4月份期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锦绣城项目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未落实到位问题进行过行政处罚,并专门针对此类问题,强化了日常监管措施,要求片区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建筑工地检查巡查频次,严格按照《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范建筑工地作业全过程,及时发现查处违法问题,有效管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四、问题整改

(一)针对预警分析问题,由各单位按照铁腕治霾工作要求落实好本部门的治霾降尘工作,尤其在建筑工地监管方面,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好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持续加大预防治理力度,有效减少空气污染排放。

(二)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加强网格区域涉气污染源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推动县域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