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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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兴隆街西段 邮政编码:714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潼关县潼顺实业有限公司废石分拣建设项目 | 潼关县太要镇秦王寨窑上村 | 潼关县潼顺实业有限公司 | 西安润明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潼关县潼顺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利用原有石渣生产线进行 改造,购置破碎机、振动筛分机、色选机、分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原料储存、破碎、 石英石料分离、石英石料储存区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利用废石生产石英石料,年处 理废石12 万吨。项目总投资 130 万元。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潼关县永丰塬村食品包装箱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潼关县城关街道永丰塬村 | 潼关县磐亮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洪泰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渭南市潼关县永丰塬村,于2022年10月取《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潼关县永丰塬村食品包装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渭环潼发〔2022〕102号,重大变动前审批的环评报告建设内容为建设6条农副产品泡沫箱生产线,生产能力为450万个/年。本次变动是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等不发生变化情况下,仅将原有设备EPS成型机由原审批的数量为6台的基础上增加至9台,生产规模达到675万个/年。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