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伟 李宛嵘)记者从10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决战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获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防止返贫致贫,我省先后建立健全了五大长效机制。目前,这五大长效机制运行态势良好。
面对疫情与灾情带来的新困难新挑战,我省建立了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共纳入边缘户4.37万人、脱贫监测户4.33万人,且全部落实帮扶措施。
建立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机制。目前,我省将各级投入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类三个类别,扎实做好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建立台账等工作。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确定权属;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将经营性、公益性扶贫资产确权到村集体;到户类扶贫资产归属于个人。同时,我省建立县、镇、村三级台账,分年度、分类别逐一登记,明晰产权归属,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稳定增收的带贫益贫机制。为精准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我省鼓励贫困县申报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入股参股等形式合作,盘活现有资源。目前,全省1.4万家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通过托管经营、订单生产、先借后还等利益联结模式,将50多万贫困户嵌入产业链,带动其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运营管护机制。目前,我省建立了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全面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制度。目前,部分县(区)已设立县级农村供水总公司,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和企业化运作。
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十三五”以来,我省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4.93户84.36万人。为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实现“能发展、可致富”目标,我省先后出台了就业、产业等7个方面的配套文件,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7”政策体系。目前,全省2116个集中安置区水、电已全部达标,周边公共教育、医疗基本实现全保障,全省21万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或创业,有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基本实现产业扶持项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