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扶贫办、财政局经过认真筛选和实地勘测,确定了我县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共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1.91万元。其中软籽石榴发展项目2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50万元;扶贫产业园生产条件提升项目4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41.91万元。
2、金融扶贫项目
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65万元。
3、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44万元。
4、项目管理费
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10万元。
本次项目计划总计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现予以公告,监督电话:0913-3822488或12317。
附件:
1、2021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表1)
2、产业发展项目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备案明细表(表2)
3、金融扶贫项目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备案明细表(表3)
4、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备案明细表(表4)
5、项目管理费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备案明细表(表5)
潼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潼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