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禁燃区内燃煤全面清零目标。9月14日,潼关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宋拯峰与市场信用股、各基层所对全县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网点开展检查。
检查发现,各煤炭销售点目前均未售卖燃煤。检查中,宋拯峰指出:各基层所要加强对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与推进,同时各煤炭销售点负责人要与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配合好,尽快清除、处理销售点内的余煤,拆除相关招牌与广告牌,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地址、将煤炭销售厂区搬离禁燃区。
下一步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潼关县2023年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采用全面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在九月底前逐步完成燃煤销售点取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