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四知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1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两个规定”培训,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要求,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四知所副所长樊军平传达学习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3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随后质量安全股干部张建民对企业如何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管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最后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明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自觉行动起来,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二要切实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三要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会后,执法人员针对企业注册、使用智慧监管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后台数据进行维护、更新.建立企业帮扶指导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将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到每一个人。督促企业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对于系统操作存在疑惑的企业,执法人员通过微信、电话一对一解答。
下一步,我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避免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助力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