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华)6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作为我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民政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在全省1312个乡镇(街办)全面实施。
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2.6亿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24.8万人次,其中救助因疾病、教育等刚性支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24.4万人次,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0.4万人次。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在缓解我省群众因灾、因病、因突发意外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以致返贫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织密织牢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保障网。
据了解,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托底性制度安排,主要保障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基本生活。去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联合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完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工作机制,针对群众急难问题,乡镇(街办)和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予以及时救助,在群众急难情况缓解后,再进行登记并补办手续。同时在乡镇一级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同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办)提供一定资金预付额度,充分保障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到位,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今年初,省民政厅出台《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着力为困难群众构建“六张保障网”。织密织牢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保障网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紧落实乡镇一级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的建立,为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助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