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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四严举措”提升信访件办理工作质效

今年来潼关县纪委监委坚持从管党治党、基层治理的政治高度看信访、办信访,扎实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工作,不断提高实名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严守规范程序,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信访工作条例》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效衔接,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压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县纪委分管主要领导深入各业务室部、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部门和基层纪委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推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发力,实现信访件办理实现纸质和平台系统“双运转”。截至目前平台内信访件签收率、反馈率均为100%。

严格实名反馈,实现信结事了针对信访件受理、办理过程中因举报人不熟悉受理、登记、呈批、流转、办理、反馈程序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访问题,积极对实名举报信件在转办、办理过程中,适度与实名检举控告反映人进行反馈,讲解办理程序,听取反映人意见,适时与反映人沟通获得配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而需要延期的,向举报人说明原因,推动实现信结事了。2023年至今,共向实名举报反映人反馈24次。

严明保密纪律,保障群众利益。严格执行实名检举控告保密制度,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隐私内容严格保密,并对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违反保密规定、未经同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进行严肃追究,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把时间节点,加大督办力度。建立主要领导包抓、信访室协调、各业务室部、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的信访督办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访流程,采取当面交办、确认签字、当面签收反馈等方式,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办信主业意识,推动全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