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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2018年第15


受西北气流影响,我县环境空气扩散条件好转,经预测至夜间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未来两天,空气质量将以轻度污染为主,已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4日17时解除潼关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2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各镇(办)和各相关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2个工作日内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