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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潼气应指办函〔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潼关县气象台6月12日10时30分发布暴雨消息:受低层切变线影响,6月15日到17日我县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 强降水主要出现在15日夜间到16日夜间,我县阴天有大雨,南部山区局地有暴雨,过程前期伴有雷电和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20~30毫米。过程累积降水量50到80毫米,南部山区局地雨量可达90毫米以上。山区出现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的气象风险等级高。为做好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此次强降水天气的防御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重点做好暴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应急管理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水库、堤防等防洪设施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重点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工作。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农户及时抢收抢播,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市政部门加强人口密集区及城市主干道、立交桥等重点部位的排水除涝工作。重大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要做好强降水防范措施,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交通运输局要在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做好公路、铁路等交通安全保障。文化旅游局加大山区、湖泊等旅游休闲场所的安全管控,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融媒体中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协调各种媒体,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第一时间向成员单位、应急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发送预警信息。

三、落实责任,加强值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值守,加强信息互通,发生险情、灾情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上报,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同时加强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电话:3822228           邮箱:2199065895@qq.com

潼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