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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潼关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苗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潼关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张  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汤振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方胜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 宁韩龙  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陶   娜  县委网信办主任

    高海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晓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樊永锋  县信访局副局长

    武军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瑛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鹏岗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核查摸底、宣传引导、舆情监测、信访维稳四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具体负责全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局长李方胜同志兼任;核查摸底组设在县卫计局,组长由县卫计局副局长张鹏岗兼任;宣传引导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组长由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宁韩龙兼任;舆情监测组设在县网信办,组长由县委网信办主任陶娜兼任;信访维稳组设在县信访局,组长由县信访局副局长樊永锋兼任。

县卫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疫苗使用排查、续种、补种,追踪咨询,信息上报,普及疫苗接种知识;督导全县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及医疗救治工作制度落实。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疫苗问题处置的宣传报道和疫苗使用知识普及。

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密切关注疫苗事件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回应社会关切。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保障预防接种、疫苗采购、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县公安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疫苗问题相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

县信访局:依法依规做好上访人员疏导和政策宣教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自发文之日起,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工作开展情况日双报告制度,每天9:30和17:30,分两次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核查摸底、宣传引导、舆情监测、信访维稳等方面,联系电话:3866800)。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