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政办发〔2018〕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苗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潼关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张 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汤振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方胜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 宁韩龙 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陶 娜 县委网信办主任
高海青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晓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樊永锋 县信访局副局长
武军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瑛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鹏岗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核查摸底、宣传引导、舆情监测、信访维稳四个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具体负责全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局长李方胜同志兼任;核查摸底组设在县卫计局,组长由县卫计局副局长张鹏岗兼任;宣传引导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组长由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宁韩龙兼任;舆情监测组设在县网信办,组长由县委网信办主任陶娜兼任;信访维稳组设在县信访局,组长由县信访局副局长樊永锋兼任。
县卫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疫苗使用排查、续种、补种,追踪咨询,信息上报,普及疫苗接种知识;督导全县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及医疗救治工作制度落实。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苗使用排查及问题处置工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疫苗问题处置的宣传报道和疫苗使用知识普及。
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密切关注疫苗事件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回应社会关切。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保障预防接种、疫苗采购、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县公安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疫苗问题相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
县信访局:依法依规做好上访人员疏导和政策宣教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自发文之日起,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工作开展情况日双报告制度,每天9:30和17:30,分两次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核查摸底、宣传引导、舆情监测、信访维稳等方面,联系电话:3866800)。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