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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城管局积极响应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为积极响应《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文件精神,县城管局立即安排部署启动在建工地、渣土车、商混站重污染天气强制应急预案:

一是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及商混站、清运公司下发《关于积极响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的通知》(潼城管字〔2018〕135号),要求工地、商混站、清运公司负责人安排所属人员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二是召开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专题整改会议,明确督查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安排执法人员对城区重要路段设置渣土除尘检查点,不间断检查过往渣土车是否有违规现象。

重污染预警期间,县城管局将安排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治理,如有违反禁令施工、渣土运输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举报电话:0913—381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