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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日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日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潼气应指办函〔202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潼关县气象台最新预报,9月下旬我县有三次降水过程,20到22日南山峪道有中到大雨:预计9月20日白天到22日我县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过程累积降水量30到50毫米,南山峪道局地50毫米以上。主要降水时段出现在20日下午到21日白天,有中到大雨。过程以稳定性降水为主,南部局地伴有雷电及短时强降水,小时雨强最大可达10到20毫米。期间受冷空气影响,20到21日过程降温6到8℃。另外,26到27日、29到30日分别有一次小雨天气过程。

9月下旬我县进入多雨时段,当前正值国庆节前夕的关键时期,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强降水天气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监测,及时做好预报预警工作。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服务,及时滚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应急责任人及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县宣传部要及时组织广电、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各种媒体,将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

2.切实做好此次强降水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应急管理和水务局要加强对江河、水库等防洪设施的须高度关注和防御降雨引发的次生灾害。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做好洪水防御和尾矿库、淤地坝以及有关水库安全工作。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重点做好暴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住建局要及时组织疏通排水,防范城市内涝。文化旅游局要加大山区、河道等旅游休闲场所的安全管控,确保游客人身安全。重大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管局要做好强降水防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交通管理局要加强安全调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3.落实责任,加强值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值守,加强信息互通,根据职责和部门专项预案,做好暴雨天气的防御工作,遇有重大突发天气事件第一时间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传真电话:3822228      邮箱:2199065895@qq.com


潼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