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潼关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潼关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918号)文件内容,生态环境部将汾渭平原划分为3km×3km网格,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综合选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高的773个网格作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以下简称热点网格)进行重点监管,指导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显示,我县区域内被划分出3个热点网格。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8〕98号)、《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渭环通〔2018〕177号)和环境部下发的《PM2.5污染较重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试行)》文件要求, 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系列工作部署,将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作为精准治霾、科学治霾、铁腕治霾的重要抓手,通过监管工作的扎实开展,为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监管机制有效建立。逐网格设立总网格长、网格长和网格监督员,细化工作职责,开展有效监管,提升全县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排查整改全面到位。开展全面细致排查,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3、空气质量有效改善。通过解决区域突出问题,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全面完成潼关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和重点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严晓慧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建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各相关单位及镇(办)主要负责人。
下设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杨敬军担任。
(二)重点任务
1、熟悉热点网格。生态环境部对汾渭平原11个城市按照3km×3km划分网格,通过汇总2016年全年的卫星遥感、地面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等数据,利用大数据反演技术进行分析,综合选取PM2.5浓度高的网格,作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重点监管。我县热点网格共有3个(见附件1),覆盖2个镇(办),各相关镇(办)按照“一格一档”的原则,逐个建立工作档案,并报环保局治霾办备案。
2、严防预警网格。
自2018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对热点网格进行综合评估,选出各城市PM2.5月均浓度最高、同比去年PM2.5浓度改善情况最差,以及环比上月改善情况最差的三类热点网格作为预警网格,在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进行通报。依照环境部下发的《PM2.5污染较重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试行)》文件要求,要对预警网格内全部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在平台填报全部涉气源基本信息及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1年内连续3次被预警或累计6次被预警的热点网格,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公开通报、派驻工作组和公开约谈网格所在县(区、市)政府负责人等措施。
3、设立总网格长、网格长和网格监督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热点网格逐一设立总网格长、网格长和网格监督员。总网格长由县长严晓慧担任;副总网格长由副县长李建军担任;网格S1574435和S1573086的网格长由城关街道办党委书记张波担任,副网格长由主任白水利担任;网格S1573087的网格长由城关街道办党委书记张波担任,副网格长由太要镇长谢金担任。每个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根据实际情况设立2至3名专职网格监督员(由网格长安排具体人员),在网格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4、组织全面排查。各网格长要组织做好热点网格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网格长做好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网格内所有涉及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工商经营户、物料堆场及各种燃料的锅炉等,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登记表》。排查结果以网格为单位由网格长收集上报至县环保局(403室)。
5、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根据辖区每个热点网格的排查结果等情况,网格长组织网格内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做到“一格一案”。整改完成时限超过一个月的,要制定相应的时间进度表,明确推进时间节点。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调度和监督检查,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并于20日之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报送环保局治霾办(403室)。
6、严格落实日常巡查、评估预警结果检查和问题处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组织实施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工作。网格长、副网格长每月对网格巡查一次,收集各职能部门排查结果,按要求填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登记表》(见附件二);网格监督员每周对负责区域巡查一次,对在巡查中发现的一般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立即备案整改,对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填写《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见附件四),并逐级上报至县治霾办协调处理(县环保局403室)。整改部门按要求填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排查整改表》(见附件三);对每月环境部确定的预警热点网格,按照环境部下发的《PM2.5污染较重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试行)》要求,由总网格长组织预警热点网格的网格长和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和整改处理,调查和整改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所有报表均在填写完成后,报送环保局403备案)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开展热点网格排查与填报,整改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监督员的设立与责任落实,热点网格信息公开。镇(办)政府负责热点网格的排查与填报,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查、收集和填报工作。
(二)各级网格长职责。总网格长:是热点网格监管整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领导各网格长对各热点网格开展排查填报、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管等工作;(2)组织各镇(办)及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进行热点网格排查;(3)组织各网格长、相关部门制定热点网格整治工作方案,推进整改方案的落实;(4)及时听取各网格长工作汇报,协调、督促各个热点网格的排查和整改等日常监管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开展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网格长:是所在热点网格的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在总网格长领导下,组织开展网格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查填报,并对填报结果签字确认;(2)按照热点网格整改方案的要求,督促方案落实,并逐月上报整改进度;(3)组织对网格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每周巡查,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健全监管档案;(4)对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总网格长报告。副网格长负责协助网格长开展所在热点网格的监管工作。网格监督员在网格长的领导下完成热点网格排查填报、重点区域巡查、督促整改等工作。网格监督员每周至少对所负责区域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网格长报告。
(三)相关部门职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网格长做好热点网格排查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对涉气企业在线数据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县卫计局负责所有医院、药店、诊所的燃煤设施排查取缔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所有住宅小区的燃煤设施排查取缔工作;县城管局负责区域内流通商贩的燃煤设施排查取缔工作;县食药局负责所有经营性饭店的燃煤设施排查取缔工作;县交通局负责修理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监管;县国土局负责网格内所有堆场扬尘治理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其他经营性门店燃煤设施排查取缔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县商行办负责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监管;县环卫局负责对区域内路段加大洒水等抑尘措施;县中小企业局负责石材企业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县交警大队负责查处闯入禁行区的低速高排放车辆理情况监管;各镇(办)落实辖区管理责任,重点做好“三堆、秸秆禁烧”等工作,大力摸排辖区内乡村住户数量及使用的燃料类型(煤、天然气、电等)。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做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政府成立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长严晓慧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治霾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考核督导。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推进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或排名大幅后退的单位和个人交由纪委监委进行追责。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工作,网格长、副网格长每月巡查一次,网格监督员每周巡查一次。网格监督员对例行巡查中发现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应第一时间报网格长,由网格长按照职责分工分解任务进行查处,整改结果报治霾办。
(四)完善档案管理。按照“一格一档、分级保管、安全保密、动态管理、方便查阅”的原则,建立热点网格工作档案。内容包括:排查结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的电子及纸质文件、文档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外传。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管做好热点网格电子及纸质文件、文档的上报和存档。
(五)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查、整改、日常监管等情况,推动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监督,形成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合力。热点网格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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