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潼关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即日起开始征收,征收标准为每人250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要求,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把握今年工作程序和政策标准方面的变化,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各镇办要发挥主体作用,多下功夫,准确把握政策,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平安潼关建设,扩大宣传面,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清楚掌握此次征缴额度变化和征缴部门变化两个关键,注意分析研究征收工作当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及时协调沟通,共同把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对象为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及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我县城乡户籍人员及其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均可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