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执行 / 正文

我县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权力阳光运行为民谋福祉(上)

村级“小微权力”是指村组织依法行使和依法协助政府行使的“三资”管理、民生保障等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各种权力。村干部是行使村级“小微权力”的主体,“小微权力”直接关系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建设,让村干部明白自己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又如何让群众感到心里敞亮?

走进桐峪镇东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外墙上清晰地贴着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在居民公开栏,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项一应俱全。

今年8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开始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围绕村务事项决策、“三资”管理、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事项,全面梳理汇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重点筛选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类、日常管理类、社会保障类、卫生健康类和便民服务类五大类30余项权力事项,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初步构架了“213” 工作机制,即: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两个清单”,规范“一个流程”,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街道)()委对村干部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三提醒”谈话制度,织密织牢监督在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广,不仅使村干部清楚要干什么、要怎么干,而且要让群众知道找谁办、如何办。

有了规范的制度,东晓社区还设立社区平台,拓宽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群众可以用手机方便查看社区动态,留言询问办理事项,无论人在哪,只需将要办理的证明通过手机小程序传给社区工作人员,就可以把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