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潼改委发〔2021〕3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含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双、条管单位:
《2021年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贯彻执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紧盯改革落地,夯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落地,苦干实干主动干,撸起袖子加油干,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改革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同志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深改委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勇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把改革工作抓紧抓出成效。
二要对标任务分工,严格台账管理。坚持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推进改革任务,严格推行改革任务台账动态管理制。各专项组要严格对照《2021年任务分工方案》,由专项组组长负责,专项组联络员单位具体承担,逐条逐项建立《改革任务台账》,明确每项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按季度细化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提出具体的改革成果形式和检验方案。
三要明确工作时限,加快方案研审。强化改革方案前期调研、评估把关、报批审议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使改革方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各改革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改革参与单位,做细做实调研论证工作。各专项组联络员单位做好本领域改革方案的内容把关、法律把关和程序把关,改革办负责做好提请县委深改委会议审议改革方案的审核把关。同时,要做到凡是县委深改委《工作要点》和专项组《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的改革事项均要制定《实施方案》,7月30日前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提交各专项组或县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议,确保各项改革方案高质量、有分量、好执行、能落实。
四要强化督察考核,推动精准落实。坚持督察工作常态化,继续推行县委改革办集中督察抓推进、专项组联络员单位专项督察补短板、牵头单位自查促落实“三位一体”的大督察机制。县委改革办、各专项组联络员单位、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继续加大改革督察力度,明确督察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精准出击,较真碰硬,严督实察,以强有力的督察评议推动改革精准落地。同时,还要创新督察方式,组织专项组之间开展交叉督察、联合督察,建立改革工作约谈和奖惩制度,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落实相应的奖惩举措,形成制度落实的完整闭环。
五要注重亮点打造,加强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加大对优秀改革案例、先进改革经验、重大改革举措、系统集成改革试点的宣传推介力度,力争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推出更多的潼关模式、潼关经验。同时,要加大在《渭南日报》、《陕西日报》、《人民日报》等核心党报进行专版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改革、关注改革、支持改革,以改革创新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