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2023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勤侠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华、赵慰、吕迪、王同强出席会议,副县长张波列席会议。
常委会认为,2023年以来,各参评单位都能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监督,做到了聚焦问题整改、扭住意见抓落实、强化措施求实效,使落实审议意见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过程,有力促进了各单位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进步新提升。常委会对此表示基本满意,建议要持续坚持审议意见清单式交办制度;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聚焦意见的整改落实,形式多样开展工作,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总结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审议意见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常委会认为:2023年县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部署,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常委会建议,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盯突出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特别要加强尾矿库的综合施策,统筹光伏项目占地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关系,兼顾当前与长远。要坚持依法履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让潼关的天更蓝水更青山更绿。
会议还听取了县法检两院关于诉源治理和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