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政办发〔2016〕40号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帮扶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现将《农业产业帮扶脱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潼关县农业产业帮扶脱贫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潼关县“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潼办字〔2015〕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遵循精准扶贫“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基本方略,立足我县“一城三园一长廊”转型发展,举全县之力,采取四项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我县沟壑纵横,山坡丘陵地多,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山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推进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70%的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70%的有产业发展愿望、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三、产业选择
(一)产业选择的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所在县域、镇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发展产业。全县重点围绕软籽石榴、油用牡丹、生猪、种鸭、花椒、核桃等。
2、政策扶持与市场对路相结合。帮助贫困户选择产业时应尽量考虑国家产业政策,政府扶持、项目支持的产业,同时要兼顾市场前景,适销对路。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1、高效经济产业。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产业,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特色产业。
2、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种植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3、农产品流通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植相关配套产业。
(三)帮助选准产业
各镇、村及县级包联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要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帮扶;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四、帮扶措施
(一)各镇、各产业主管部门围绕县上主导产业,科学制定各自产业扶贫规划,培育发展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户一业”或“一户多业”。各镇要将各自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名单分头各产业管理部门。全力以赴抓好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各产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的产业政策及产业特点,在现有扶持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研究制定更多、更加优惠、更加精准的政策,如免费为贫困户提供苗木、种子、仔猪、鸭苗等,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各业务部门要成立技术服务队,对贫困户要进行重点培训,深入贫困户,现场指导,一对一指导,提高贫困群众自身发展能力。
(三)安排农业项目时,尽量考虑扶贫因素,与扶贫相挂钩、
衔接、捆绑。当地政府和包联部门要针对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宜产业扶贫的对象;对接产业政策,瞄准市场,结合群众意愿,帮助贫困户选好产业,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对有发展其它产业意愿的贫困户,将扶贫产业项目化、清单化。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联络,制定产业服务措施,使贫困户在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得到支持,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在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建议以县政府名义,整合项目和资金,建立产业扶贫专项基金,集中使用于产业扶贫工作。简化产业扶贫信贷程序,实施全额贴息,使真正需要发展产业的贫困农户能顺利获得贷款支持。
(五)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要主动承担起扶贫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采取土地入股或流转、吸收贫困户打工等形式,完成本辖区内一定数量贫困户结对帮扶任务。具体由各镇政府组织分配并进行相关考核,而且要根据扶贫任务完成情况来安排项目资金。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可采取“企业+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优先吸收贫困户打工、就业,优先流转他们的土地,带动辖区内及周边贫困群 众脱贫致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经发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移民局、科技局、信用联社、供销联社、扶贫办、移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扶贫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力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产业扶贫信息报送,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产业扶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将信息报送到农业局办公室,电话:0913-3813726,
邮箱:tgnmj2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