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潼关县2015年度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6〕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省级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826.08万元。招标人为潼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内容为:改造配水管道3777m,其中DN200PE管道326m、DN315PE管道2080m、DN400球墨铸铁管526m、DN450球墨铸铁管845m,各类控制闸阀、水表井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6年9月1~5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潼关县城关镇和平路南段95号
联系人:闫可心 电话:0913-3822823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邱晓艳 电话:0913-813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