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潼关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由潼关县水务局以潼水字[2016]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潼关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内容为建设管理站1座,新打机井1眼,新建100m³水池1座,新建生产管理房60㎡,铺设输水管道1.35km、配水管网18.37km,安装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1台套,安装80KVA变压器1台,购置安装250QJ35-280/14潜水泵1台套,307户入户及配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业绩优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信誉度高,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申请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5日至01月14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致电(王鑫18391481213)进行电话报名。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与南三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1304室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宋涛 电话:0913-3822133
地 址:潼关县桃林路
代理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与雁翔路交汇处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联系人:王鑫 电话:18391481213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