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潼关县北区幼儿园室外工程及采暖项目,招标人为潼关县教育局,批准文号:潼经发【2015】54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潼关县尚德路以东,义家村内
工程内容:潼关县北区幼儿园总占地面积3781㎡,配套建设室外公共活动场地800㎡(包括嬉水池、砂池、种植区、养殖区以及30m长的直跑道等);分班活动场地300㎡;道路硬化面积595.2㎡,设备楼建筑(含消防水池)、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管网工程(含化粪池);教学楼室内采暖系统等其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2月起)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 施工单位需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两份及以上,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资料;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层招标部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教育局
联系人:崔江涛 电 话:1380913804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29-88515511 1519143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