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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东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南街安置区—潼河东岸3#、5#、7#、10#、11#、12#、13#、15、16#、17#、18#、

一、招标条件:潼关县秦东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南街安置区—潼河东岸3#、5#、7#、10#、11#、12#、13#、15、16#、17#、18#、潼河西岸10#、11#、12#、14#、15#、18#、19#、20#、21#、24#、25#已由潼经发(2016)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国内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二层,建筑高度:9.752m。本项目拟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岸5#、7#、10#、13#院和西岸24#、25#院;第二标段为东岸3#、11#、12#、15#、16#、17#、18#院;第三标段为西岸10#、11#、12#、14#、15#、18#、19#、20#、21#院。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地点:潼关县秦东镇。

 五、报名条件(每个投标人只限报一个标段)

 报名条件: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名时携带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授权人为项目经理本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资料、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与《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八、建设单位:潼关县秦东镇人民政府

 九、监督机构:潼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报名时间:2016年8 月2  日至2016年8 月8 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5:3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潼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8792366745    18791897101

                                                2016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