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JJ-TGZC-2023028
项目名称: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法律鉴证服务 | 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该纠纷非诉终结时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双桥大街(连城街)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参照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6日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住建局
地址: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联系方式:0913-382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5楼
联系方式:18161866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雄
电话:18161866167
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