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志杰、燕崇斌、周建华参加执法检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蒿岔峪峪长白涛在检查点陪同。
执法检查人员一行先后深入到安乐镇蒿岔峪陕西省潼关金矿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来福沟分区、太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现场和桐峪镇兴业石渣厂,就法律法规制度、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情况、上级环保督察组指出问题整改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执法检查人员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希望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当天,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视察了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