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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评选出30个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12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重组后的省司法厅介绍我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向社会公布新评选的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据了解,2017年10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原省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示范创建工作。今年7月20日至8月22日,申报的9个设区市、26个县区市和10个省政府部门接受了检查验收。省委、省政府确定了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分别是: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延安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铜川市;行政决策示范市安康市;行政执法示范市咸阳市;行政复议示范市渭南市;石泉县、富县、白水县等20个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5个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记者 成全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