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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 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97.24% 

■ 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94.96%

11月20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近年来,我省以贯彻落实《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据悉,我省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97.86%、厂务公开建制率97.24%,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96.15%、厂务公开建制率94.96%,1263家公司制企业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988家公司制企业建立了职工监事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今年我省制定了《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管理办法》,对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命名表彰和日常管理等进行细化规范;印发了《2019—2023年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2019—2023年陕西省职工代表培训规划》,指导未来五年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职工听证会制度的通知》,推进全省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听证会制度。

今年我省还印发了《“五星级”厂务公开职代会工作方案》,把“五星级”厂务公开职代会作为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对已认定为“五星级”厂务公开职代会的单位,经复查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星级称号。

近年来,我省对国有企业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改制事项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督促职工安置方案贯彻实施,实现转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确保职工队伍稳定。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我省坚持推动区域(行业)职代会建制,把民主管理重点落在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职工收入分配、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充分保障流动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记者: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