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教师法治观念,提高教师在教学和班级管理中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入贯彻学习《民法典》,8月20日下午,县司法局与教科局联合举办了潼关县小学教师法治教育暨《民法典》培训会,全县各小学教师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此次活动司法局组织律师宣讲团陕西金陡律师事务所吴平利律师为全县小学教师进行授课。吴平利律师从教师违法犯罪的预防、教师日常安全的防范、学生意外事件责任分析及处理方法三个方面入手,结合相关案例以案释法,对涉及校园安全和师生侵权案件进行了专业解读,重点讲解了教师违法犯罪的原因、教师的七类典型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以及发生学生意外事件后的正确处理方式,对参训教师正确认识依法治教、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同时,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免费发放了《民法典》书籍,吴律师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框架结构展开,重点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文进行了详细讲解,理论实际相结合,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参训教师对《民法典》的培训实效,帮助教师们更好地学习、理解、运用《民法典》,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积极做《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创建和谐、平安、法治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