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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讲解读

1029日,金城大讲堂《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宣讲开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夯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之以恒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崔希文列席指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县政协主席燕德民及县级领导陈飞、李勤侠、李刚、边有兵等现场聆听。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继恒围绕《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从担当起秦岭生态保护的历史责任、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新条例的结构等四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飞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省市相关要求,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持续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组织好《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峪道、进企业“六进"活动,努力营边全社会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要持续做好省市纪委检查建议书、省秦岭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整治和持续巩固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合力,持之以恒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