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政字〔2022〕1号 签发人:左俊
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
现随文报来《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请审阅。
潼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全县各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文简称《纲要》),切实巩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切实巩固省级法治政府创建成果
坚决落实《纲要》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潼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夯实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不断加强法治督察检查,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双驱”工程,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实效。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和同级人大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价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为了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不断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我县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今年在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依托县委党校、“金城大讲堂”等实体平台和政府网站、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特邀请省司法厅行政协调监督处副处长为我县编制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法学理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和行政执法案卷事务操作为内容的培训课件。开展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开展了行政审批、审计、乡村振兴等领域专项法律培训。
(三)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
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今年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次,分别对全县21个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执法案卷归档整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议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对机构改革后,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因职能划转,不再具有执法权的情况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中执法人员资格、执法水平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截至目前,没有被媒体曝光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6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3个单位共计13份案卷进行了评查。在座谈会上,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主体、法制审核、救济途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每份案卷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制作了问题清单,现场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体现案件全过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审查及执法人员办证工作。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今年成立六个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实际,配合县委、县政府进行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划转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潼司发〔2021〕149号)和《关于做好申领和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潼司发〔2021〕184号),要求各行政单位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4.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次评估工作。今年7月联合县人大法工委对全县21个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监督,9月,渭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二次评估第三检查组对我县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
(四)严格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潼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对于涉及面广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截至目前共审查协议合同4份。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潼政办发〔2021〕97号),从准确识别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守发文程序、严肃合法审核等七个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今年先后对县黄金产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依法提出审核意见,杜绝不合法文件出台。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今年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涉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发现并督促县林业局启动清理程序,公开废止了《潼关县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五)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6件,案件均已结案。其中维持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1件;不予受理2件。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涉政府的民事应诉案件3件。
2.践行“枫桥经验”探索行政复议新模式。我县紧紧扭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条主线,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经验”运用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印发了《迎接“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潼司发〔2021〕151号)等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提出了工作要求。指导各司法所成员联合各镇办、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厂矿、校园周边,全面排查纠纷和化解隐患,切实防范、管控、化解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预防突出矛盾的发酵,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积极推进“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我县从2020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已成功创建省级“六好司法所”2个,其余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完成验收。截至目前,共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25万元,司法所人员政法津贴已足额发放到位。
(六)继续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
我县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分别聘任陕西恒同律师事务所和陕西金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法律事务论证、政策法规评估等方面提供客观、专业、有建设性的建议;免费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配备法律顾问,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七)继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五公开工作
潼关县各部门各单位均能够继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特别是各执法单位都能够做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县财政局对财政预算决算、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文旅局、人民之家、残联等各部门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在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了解查询,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八)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审慎包容机制。制定了《潼关县司法局关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我县制定公布了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共90项。其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5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14项、县农业农村局17项、县卫生健康局18项、县应急管理局4项、县自然资源局3项,县文化旅游领域9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目前我县已制定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6项,涉及行政审批和应急管理领域。牵头组织开展了清理全县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潼司发〔2021〕148号)。其中,县行政审批局共报送了6项保留清单包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公告、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等事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
(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好政务服务
1.全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工作 。针对“减时间”,“最多跑一次”、"即办程度”、“网办率”四项指标。截至目前,事项库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已达到98.97%,压缩时限占比已达到74.42%,即办事项占比已达到56.03%,事项材料核验率已达到96.54%,全程网办率已达到78.97%。设立了“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互联互通和免费帮代办机制,梳理目录,规范办事流程。梳理出《潼关县“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共99件(第一批49件,第二批50件),并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开展企业开办、社会组织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目前企业开办已从7个环节22天压缩至3个环节1.5天,社会组织登记由原先的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划转的441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150项政务服务实现“一次办好”,180项高频办理事项实现“一次不跑、事就办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实名认证、在线咨询、免费邮寄”的全方位服务。按照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积极收集汇聚全市各证照信息,我县共分配电子印章采集任务指标5个,截至目前申报电子印章24个。
2.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重新建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新开设栏目4个、新开设专题6个、归档专题7个,正常更新专题10个,发布信息8654条。今年公开政府各类信息714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35条;决策执行公开类信息426条;管理服务类信息918条;解读回应类信息78条;专题专栏信息1467条;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等其它类信息1650条。编制政府公报信息65篇,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1425条。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全部按时办结并给予合理答复,得到了依申请人的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干部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单位在政务公开上更新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认识不到位,出庭应诉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等。
三、2022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着力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纲要》、《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科学编制我县实施方案和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的要求,制定《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落实司法行政服务民营经济“十八条措施”,围绕民营企业关心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净化政策环境。
(三)着力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质效。
(四)着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现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抓主抓重,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进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新时代潼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让法治精神植根民心。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化宪法主题宣传教育,确保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