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 [2022]22号)和渭南市财政局(渭财发[2022]19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2022年9月15日起对太要镇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进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旨在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业务、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少计提资产差值或者折旧等行为,以及其内部控制、资产和债务等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规行为;是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是否阳光财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疫情防控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群众关注的热点也将纳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范围。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为重点,必要时向以前年度追溯或向以后年度延伸。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1、太要镇人民政府
2、住建局
3、应急管理局
4、乡村振兴局
5、教育科技局--城关二中
6、卫生健康局--太要卫生院
四、公示时间
2022年9月7日起,公示期5天。
五、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六、检查组织情况
我县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由财政局预算绩效中心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实施会计质量检查。
联系人:杨晓沛
电话:0913-8493960
邮箱:271752598@qq.com
潼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