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示范带头作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联系实际、指导实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二是全面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潼关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潼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夯实责任主体,确保任务落实。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潼关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成为渭南市首个制定出台《潼关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则》的县。《规则》的出台,明确了行政应诉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和潼关县人民政府行政案件(复议、诉讼)办文处理流程,进一步压实了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职责,有利于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渭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年复议决定没有出现被法院撤销现象发生。5月9日成立了《潼关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下发了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壮大了复议人员力量。四是持续全面贯彻执行《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全年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件,即《潼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潼关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依法遵循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和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五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全国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要求,严把资格审查关,组织执法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对已过有效期、主体不合法、退休、转岗等情况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共清理200个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执法能力。联合县人大法工委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执法案卷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查要求,配合做好上级单位实地检查评估工作。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单位按照问题清单,切实整改,力求实效。市司法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六是加快强基工程步伐,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强基工程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将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确定为强基工程试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切实转变治理思维,从依靠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治理思维转向法治治理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将法治化思维融入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旅融合、数字乡村等工作中,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结合法律九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场次,发放各类法律读本10000余册,发放各类宣传彩页8000余份,有力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条街(人民之家),法治文化街(民政局),桃林寨法治文化阵地、东晓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等一批专门普法阵地。三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完成了桐峪镇上善村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四是规范化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托村两委、人民调解员遴选出第一批90名法律明白人,分批进行了培训,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全力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潼关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司法所、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287件(其中: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68件,依申请调解119件),共调解成功273件,调解成功率95.1%。依托司法所,建立了5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了秦王寨、西姚村、上善村、中军帐村等村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四知村桃林寨人民调解工作室”。二是发挥“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打通司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在全县部署开展第二批省级“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积极向上申报争取,我县城关、秦东司法所被陕西省司法厅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秦东司法所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各司法所在助力基层社会平安稳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特殊人群管控等工作中均能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四)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意见》。2022年7月,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筹建,已投入使用。依托司法所建设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个,全县28个村(社区)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个,悬挂工作室牌数23个,实现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已建成村居法治文化广场(桃林寨法治文化示范村)1个,配备普法教材一套。深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深化“法援惠民生”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会同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坚持应援尽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共办理援助案件150件,解答法律咨询、接待来访群众800人次。按照全县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安排,出台了一批法律援助惠民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五)大力构建全覆盖法律顾问体系
持续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质效,目前全县“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已全面覆盖,法律顾问在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律师继续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使代表委员能依法议政建言,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作用,有力的推进了我县依法治县进程。根据《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我县民营企业中经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律师不定期为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有效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意识。积极开展公职律师的申报宣传工作,鼓励县级各部门、各镇(办)符合执业条件的在职公职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共为4人办理公职律师证件。
(六)坚守特殊人群安全稳定防线
充分发挥县、镇(办)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机制,严格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招录8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分派到各基层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或者公益劳动。同时加大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力度,常态化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规范管理,依照普管、严管分级处理,严格落实走访制度,做好走访笔录,真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全部依法监管到位。持续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通过排查走访,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生活、就业等状况,严防特殊人群失管漏控造成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发挥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法治潼关、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用活用好法治督察手段;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确保本年度内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少于1个;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计划新建法治文化一条街,在县域内建设两个法治融屏。
二是全面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持续开展司法行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镇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夯实基层法治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建设,统一配发司法制服,对外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执法形象,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威。
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包括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在内的优质律师资源,持续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质效,着力为全县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是全面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始终把特殊人群安全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不缺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持续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