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尚伟
走进初夏的潼关县寺角营村,一排排、整齐有序的房屋,安然坐落在夏日的怀抱里;村落里,三五成群的老人聚在一起唠家常,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村委会会议室里,村民、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围桌而坐,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村里近期的大事要事,好不热闹……自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画卷正在这里上演,然而一幅幅美好景象的背后,都有一抹靓丽的“检察蓝”在舞动。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寺角营村驻村帮扶工作中,按照“党建引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思路,积极探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新机制,为全面推动寺角营村的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源动力。
以党建为核心打造“红色引擎”夯实战斗堡垒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抓组织振兴促乡村振兴上谋求新突破,把农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优势。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强化全村党的建设和村委班子建设,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2022年寺角营村被中共渭南市委评为“五星级村党组织”。
筑牢政治根基。潼关检察院党组联合各包联单位先后入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及政策理论学习20余次,指导村党委按照“六有”要求打造了3个标准化网格党支部,联合包联单位税务局在寺角营村建设了税村党建活动室,先后建设了楷模广场、党建广场、文化广场,通过宣讲阵地将党的“好声音”向群众传递,进一步树立了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
以网格管理“小支点”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该院督促派驻的第一书记在寺角营村落实以“村党委——网格党支部——村民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四级网格治理体系,形成一个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无缝隙、全覆盖”的网络。通过坚持以“7+X”主题党日活动为统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制度,坚持一月一评一贴星,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各网格党支部已成为推动全村治理格局的重要枢纽。
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潼关县检察院党支部积极对接村社需求,推行“党建+服务”“党建+治理”模式,推动机关党组织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服务下沉,实现机关党建与农村党建有机融合。
以法治为保障履职“四大”检察 筑牢法治之基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法治为民,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持续推动解决基层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以来寺角营村刑事案件“零发生”,先后被评为“平安乡村”和“无信访矛盾示范村”。
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助力“平安乡村”建设。刑事检察部门重点打击针对留守老人实施的销售假冒保健品等诈骗犯罪,严惩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走村入户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实现了全村无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涉及群众权益的案件发生。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生态乡村”建设。在驻村帮扶中,该院加大力度整治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先后入村多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造林绿化活动。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上,该院办理了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制度主动把脉村居法律服务需求,实地解决问题15件,化解矛盾11起,形成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与村民零距离沟通。
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幸福乡村”建设。在驻村帮扶中,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积极服务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持续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我管”促“都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以德治为支撑弘扬核心价值观 彰显德治功效
以文育德,打造教育阵地体系。通过每年举行乡贤座谈会为全村的发展建言献策,利用乡贤文化添翼乡村振兴。在图书馆内放置有各类书籍,充分发挥了图书馆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用乡村文化阵地吸引和感染村民,不断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结合寺角营村实际打造了孝道广场,依托孝道广场积极弘扬核心价值,彰显德治功效。
以评弘德,构建评价引领体系。利用每年传统节日开展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创建选评活动,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让村民敬老爱幼、见贤思齐,在全村营造知德、崇德、守德的良好氛围。全村涌现出了中国好人2名,陕西好人2名,市级道德模范4名,“好儿媳”“好公婆”110余名等,形成了“家风正、民风纯、政风清”的良好氛围。
以行树德,培育实践养成体系。通过坚持提升道德认识与推动文明实践相结合,让群众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这里有“三秦楷模”“中国好人刘永生”,受刘永生的影响,一股好人风尚在寺角营不断吹起,热心村民自发成立了志愿服务队,坚持为孤寡留守老人、困难群众开展义务帮扶,先进典型、志愿服务让寺角营乡风文明建设蒸蒸日上,好人、好民风现在成了寺角营村的标配。
以自治为根本发挥自治功能 提升治理水平
潼关县检察院通过加强自治平台建设,让群众广泛有序参与,促进群众更好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效提升群众参与乡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村民从旁观者变主人翁,开创更新样板、更多模式助力寺角营“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乡村振兴赋能。
修订村规民约,强化自治根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推动村两委共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11次,收集村民意见65条,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广集民意,在提升村民的参与度的同时,让村民进一步了解什么是自治,自治的范围,有效激发村民自治的内在活力。
组建“六支队伍”,增强自治活力。寺角营村组建了志愿服务队、矛盾调解队、政策宣传队、环境卫生队、红白理事队和文化娱乐队等六支队伍。矛盾纠纷调解队由老党员和有威望的群众组成,每年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真正实现用村民自己的力量化解村民内部矛盾。通过六支队伍的组建,发挥了不同人群在不同战线上的引领作用,让群众亲自参与村庄的治理工作中,真正让群众成为基层治理“主角”。
突出自治新成效,实现村美民富。通过各种自治机制的落实,逐渐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激活村庄治理新活力。按照以“一园四产”为抓手,即以争创全市一流农业园区为目标,建成万头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百亩绿之源大棚、千亩软籽石榴、千亩黄金桃,全村形成了特色产业鲜明、龙头企业带动、经济效益显著的良好发展局面。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0万元,直接带动200户农民从事特色果业、养殖、餐饮等产业,全村经济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