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职,持续提升民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法执法。
(二)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党委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
(三)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在28个村(社区)建立“一约四会”机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二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对全县依法登记的100个社会组织进行检查,注销社会组织1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作用,整理制作工作流程,激励全县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低保、五保、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保障政策,发放各类资金约2295万元。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完善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开展区划地名、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9件。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婚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证711对、离婚证279对,合格率100%。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学习和测试,测试合格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利用民政微信等渠道,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围绕殡葬改革、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在重要节假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基层。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但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民政工作量很大,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虽能积极参与民政普法任务,但因其未受过培训、专业性不强,开展民政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明显。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培训。拓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渠道,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三)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节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铸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内容,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