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法治 / 正文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和潼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业务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先后邀请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东刚教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王青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解读。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培训6次,对具体实施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执法证据收集、法律文书规范制作等系列内容进行全面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人员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进入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三)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了“利剑治污”、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石渣企业、包联峪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执法大队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按月对被抽查单位进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从练兵时间、内容、方式及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实行全员参与练兵、全过程练兵,以工作亮点晒比拼超,以严明政治纪律促作风转变,以多种学习方式提高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四是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办结和反馈等环节,确保环境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读本,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等,解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公开、事前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充分利用公示栏、展板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的公开、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对行政处罚情况,及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陕西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文书制作,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对执法过程用文字全过程记录,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多种文书,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及案件审查小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审查小组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

(四)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充分发挥其智囊作用、服务职能、专业优势,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范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依法治污法治保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结合各级督察、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投诉案件查办等工作,采用实战练兵、培训指导、组织学习等多种方式,将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将普法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聚力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