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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打打闹闹”发展为“校园欺凌”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的认识,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预防校园欺凌行为,6月14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城关派出所前往潼关县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对一些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了以“防欺凌警示教育”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让学生及监护人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能够更好地懂法、守法、用法。

在普法过程中,检察干警对校园欺凌的种类、特征、危害、原因、后果和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向学生讲述校园欺凌的界定,帮助学生区分平时的打闹追逐行为与校园欺凌行为之间的界限,让大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明白欺凌不是同学间恶意的小玩笑,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欺凌者及其监护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要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矛盾,监护人需要重视家庭教育,严禁学生以校园欺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普法现场检察干警为学生们提供了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并从预防校园欺凌的角度为学生及监护人提供对策性建议,建议发生欺凌时要理性思考,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解决矛盾。最后公安干警现场进行了警示教育。

此次法治课使学生及监护人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监护人表示在今后会加强对孩子的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预防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学生们表示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他们将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中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被施暴者”,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依法能动履职,继续加强检察机关和学校的沟通配合,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当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与法治校园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