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及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教育科技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和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一级国防教育工作。
(五)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本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的评估与考核工作。
(六)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与改革、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设置和经费配置建议。
(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县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推广先进教育教学成果。
(十)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宣传、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指导中小学后勤保障及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年度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七)负责科技资源统筹工作,征集科技需求和技术难题,有效配置科技信息、仪器、设备和人才等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开发共享。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推动校地科技合作;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科技人才政策,提出建议和实施意见。
(十九)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
(二十)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一)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行政责任。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教师工作股、规划财务股、基教股、成职教股、安稳股、督导股、农村科技管理股、计划成果管理股9个内设股室;潼关县教学研究室、潼关县教师进修学校、潼关县教育考试中心、潼关县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中心、潼关县教育局生产技能培训中心、潼关县职业教育中心、潼关县潼关中学等37个二级单位。
内设股室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件、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教育新闻采集、制作、发布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局内部刊物出版和编印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评议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负责人:王永刚 办公电话:3822018
二、教师工作股
负责机关、全县各中小学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培训、资格认定、调配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系统人事档案;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特级教师资格的评定、申报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退休干部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人:杨凯 办公电话:3816111
三、规划财务股(项目办)
负责教育系统资源开发、配置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和学校土地、国有资产的管理;拟订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两免一补”和贫困生救助工作的落实; 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县教育项目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负责人:韩英杰 办公电话:3822001
四、基教股(电教中心、学前办)
拟订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义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健康教育、科技、劳动技能、人口和环保教育、卫生防疫、国防教育等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考试工作、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指导高中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电化教育方针,全面负责我县电化教育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潼关县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电化教育规章制度及电化教育工作评估标准。
负责人:朱宏涛 办公电话:3811381
五、成职教股
负责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和管理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初等职业学历教育、县职教中心、非学历成人教育机构;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工作;评估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成人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好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查和审批工作。
负责人:王伟 办公电话:3906893
六、安稳股
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邪教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全系统师生安全、保险、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永政 办公电话:3822575
七、督导股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负责人:关丙亮 办公电话:3811382
八、农村科技管理股
负责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负责建立和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指导和组织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宣传培训及信息的征集报送工作;指导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工作;做好年度科普宣传及统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科技人才政策,提出建议和实施意见;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
办公电话:3822525
九、计划成果管理股
负责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县技术市场发展和技术产权交易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保密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牵头推动校地科技合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建立和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参与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区域经济发展、科技示范基地(园区)的调研、论证和规划;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监督指导与管理我县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技术交流和技术交易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负责人:杨颖丽 办公电话:3822077
潼关县教育科技局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潼关中学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二)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教科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高中毕业生;
(四)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五)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高中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负责人:候润生 办公电话:3822299
二、潼关县职业教育中心
(一)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下岗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工作。
负责人:张鹏飞 办公电话:3818031
三、潼关县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中心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和贷后本息催收等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三)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四)承担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
(五)组织创建学生劳动实践基地。
负责人:薛琦 办公电话: 3825783
四、 潼关县教学研究室
(一)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及学校教研教改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
(三)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改革,指导、规范并组织考试命题,参与考试评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开展教师业务培训,负责组织普通中小学学科竞赛;
(五)做好教研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六)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谢松涛
五、潼关县教师进修学校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提高全县教师综合素质;
(二)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
(三)开展教师业务培训,组织全县教师参加“国培”“省培”等培训;
(四)负责全县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与试点高校合作成立校外学习中心。
负责人:成永康
六、潼关县教育考试中心
(一)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组考、志愿填报、档案组建、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组考、录取等工作;
(三)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组考等工作;
(四)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广平 办公电话:3816321
七、潼关县教育科技局生产技能培训中心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初中学历的职业人才;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全面实施课程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人:秦永斌
机构领导
李军亮(局长)
联系电话:0913-3822018
办公地址:潼关县育贤路西段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