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提出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指导产业安全工作;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研究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服务辖区内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拟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扶持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和使用。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 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有关科技重大项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动全县信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
(七)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制度、规范和程序。
(九)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全县工信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行业管理,推动全县宽带发展;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通信铁塔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推进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加快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及行业应用;促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推进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加快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及行业应用;促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贯彻中省市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四)指导和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审核和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
(十五)指导服务辖区内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负责企业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十六)拟订扶持中省市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省市驻潼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中省市企业与地方企业的联合与协作。
(十七)承担全县工业发展指标的运行监测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置办公室、运行监测股、技术创新股、节能与原材料股、消费品工业股共五个内设机构;潼关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潼关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潼关县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潼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四个下属二级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制度建设、机要保密、信访接待、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 骞 办公电话:0913-3822950
(二)运行监测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全县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中省市企业发展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督促县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订县天然气企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并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承担市考核县指标、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技术创新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技术中心创建工作;管理和监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备案及初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技术创新。
负责人:丁 帅 办公电话:0913-3822950
(四)节能与原材料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 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方针政策;负责工业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及工业环保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石化、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建材等的行业规划和 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项目与原材料项目的备案及初审工作;负责除 能源外的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潼事务。 组织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与省内外相关产业组织的联系,负责新能源项目的备案及初审工作,加快推进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股 长:穆振峰 办公电话:0913-3822950
(五)消费品工业股
承担全县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医药等产业项目的备案及初审工作;协调县食品工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县在潼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新型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推动全县宽带网络建设,指导推动全县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股 长:邰竹艳 办公室电话:0913-3822950
下属事业单位
潼关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并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规划和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三)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
(四)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企业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小企业的预警机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五)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济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和人才交流,促进职业经理人员队伍建设;协调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的合作,加快科技项目的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六)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改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环境,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和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
(七)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八)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的业务工;
(十)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任:赵鹏勃 办公电话:0913-2499616
二、内设机构
中心设置有办公室、发展规划股、企业管理股、经济运行股、非公办共五个股室,具体股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职责:负责信访接待、对外宣传、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郭帅军 办公电话:0913-2499616
发展规划股职责:负责项目申报、企业融资、“两库”建设、双创基地建设、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
股 长:蒋 涛 办公电话:0913-2499615
企业管理股职责:负责指导石料加工企业管理、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股 长:兰利伟 办公电话:0913-2499619
经济运行股职责:负责人才培训、规模企业培育、服务平台建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股 长:王 晔 办公电话:0913-2499618
非公办职责:负责部门包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申报、企业维权投诉、政策宣传、非公党建、调研。
股 长:辛 宇 办公电话:0913-2499620
潼关县商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内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参与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三)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并提出引导资金投资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商业信用销售,建设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定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中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落实中省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贸易发展计划;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参与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九)参与我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做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我县产业安全应对和应诉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配合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做好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涉外投资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参与对外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金融企业除外);
(十一)参与中心所属商贸企业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中心所属商贸企业改制、信访稳定、资产管理和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十二)指导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典当、洗染、品牌汽车和二手车销售、家电维修、美容美发、会展、摄影、家政)的行业发展等工作。
(十三)参与商贸行业领域人员稠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成品油、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打击成品油、再生资源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
(十四)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任:苏宁超 办公电话:0913-3822145
二、内设机构
中心下设党政办公室、市场运行股、市场建设股、市场秩序股、市场服务股、计划财务股、潼关县成品油管理办公室、潼关县住宿餐饮办公室、潼关县酱菜产业办公室、潼关县食品集聚区管委会10个内设股室;
根据职责任务和分工,市场运行股、市场秩序股合并办公,市场运行股负责潼关县成品油管理办公室、潼关县住宿餐饮办公室工作,市场建设股负责潼关县酱菜产业办公室、潼关县食品集聚区管委会工作。
党政办公室、市场建设股负责人:周天宝 办公电话:3822145
市场运行股、市场秩序股负责人:暂无 办公电话:3822145
市场服务股、计划财务股负责人:洛文斌 办公电话:3822145
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物流产业发展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物流产业发展中心下属各企业国有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全县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引导物流产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进行经营机构调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参与物流产业发展中心的管理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指导物流产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物流产业发展中心下属各企业推行体制改革,提高市场主体能力,搞活机制;
(七)负责物流产业发展中心的统计工作,搞好综合统计分析;
(八)参与全县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导本中心开展职工教育、业务培训和行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任:霍渭明 办公电话:0913—3822082
二、内设机构
中心设置有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共三个股室,具体股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办公及综合工作。
办公室主任:宗松峰 办公电话:0913—3822082
业务股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业务指导。
股 长:孙荣荣 办公电话:0913—3822082
财务室职责:负责核算、统计工作。
股 长:夏 田 办公电话:0913—3822082
潼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镇集体工业(轻工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审批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形式工作;
(二)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全县城镇集体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管理工作以及环保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全县城镇集体工业企业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任:贠怀民 办公电话0913-3815755
设置有办公室、企业管理股共两个股室。
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后勤、档案、综合性工作
办公室主任:汪春向 办公电话:0913-3815755
综合股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
股 长:张茂昶 办公电话:0913-3815755
机构领导
张莹(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13-3822950
办公地址:潼关县中心街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