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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民政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9-26 08:43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

(三)负责民政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类(脱钩后)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社区建设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村(居)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提出全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限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落实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残疾人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开展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一)落实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履行民政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统计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办、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7个股室。

内设事业单位:潼关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潼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潼关县中心敬老院、潼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4个下属单位。

一、机关内设股室

(一)局办公室(财务统计室)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新闻宣传、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保卫、计生、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接待工作及后勤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 峰 电话:0913-3810055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

职 责: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海涛 电话:0913-3810218

(三)社会救助股

职 责:负责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外省回和全县现无单位无主管部门精简下放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审核和监督发放;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万玉苗 电话:0913-3810230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职 责: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龙赵楠电话:0913-3810266

(五)区划地名办

职 责:负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同 电话:0913-3810066

(六)社会事务股

职 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和救助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申爱爱 电话:0913-3810212

(七)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职 责: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负责全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建奇 电话:0913-3810216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潼关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职责任务:

1.承担全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开展核对查询服务。

2.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和救助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展趋势研究,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为县民政局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和技术信息服务;

3.为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提供社会救助效益评估服务;承接社会救助服务线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访调查相关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关喆电话:0913-3810235

(二)潼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

职责任务:

1.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有奖募捐管理工作;

2.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辖区内福利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竞慈 电话:0913-3810066

(三)潼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职责任务:

1.对本县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对本县范围内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和保护;

3.对过路被偷、被抢无回家路费、无家可归的人员进行救助;

4.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石英娟电话:0913-3810066

(四)潼关县中心敬老院

职责任务:

1.负责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的收养工作,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入住的条件下,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

3.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4.建立健全、适时修订并认真执行院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建好、管好并适时完善院内和入住人员等各类信息档案;

5.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军电话:0913-3810055

单位地址:潼关县兴隆街西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单位电话:0913-3810055

负责人:杨宏亮(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