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草拟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中长期财源建设规划。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本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办法,监管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中、省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
(七)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
(八)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执行支持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研究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本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及中、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二)编制本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三)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中省市交办的财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五)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二、内设股室
潼关县财政局机关内设:党政办、预算股、国库股、工资股、综合股、农业农村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经建股、惠民支付股等15个股室。
(一)党政办。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负责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召开党委会,讨论和决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调研、信息宣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应急处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和效能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重大改革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县财政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财政政策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局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制本局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缴纳工作;负责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负责人:徐健 电话:3822761
(二)预算股。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法规;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县财政预算及乡镇财政决算事项;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县财政与军队、消防、武警、税务等非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相关问题;汇总年度全县预决算;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负责人:付海东 电话:8493966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县级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办理县级预算缴拨款及资金调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全县政府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拟定全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许亚超 电话:8493923
(四)工资股。负责全县财政供养等人员工资性支出预算的编制、调整及执行;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核算工作。
负责人:赵可兴 电话:8493996
(五)社保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支出;审核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岳峰 电话:8493910
(六)综合股。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县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保障资金;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彭丽霞 电话:8493930
(七)国有资本管理股。负责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并拨付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协助企业上报项目,并拨付项目资金;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及上报;负责企业下岗人员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承担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业与信息化、供销、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企业财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企业发展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相关财政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支持金融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全县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征集、评审、申报、对外磋商等工作;管理贷(赠)款资金,落实贷款偿还责任;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采购;对贷(赠)款项目进行绩效管理;承担中省市交办的财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
负责人:亢波波 电话:8493999
(八)采管股。负责拟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变更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负责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审核工作;负责县级单位、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监督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办理政府采购其他管理事务。
负责人:张荣雅 电话:8493905
(九)教科文股。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做好教科文政策落实工作,抓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归口单位专项资金监督和跟踪问效。
负责人:李彩蓉 电话:8493960
(十)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做好中省政法补助项目专款执行工作,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负责人:鬲建峰 电话:8493960
(十一)经建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能源、住建、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项目申报和安排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效益考核;负责石油价格政策补贴工作;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账户管理。
负责人:余小明 电话:8493951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潼关分局。
负责人:张立 电话:8493968
(十三)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拟订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有关惠农补贴项目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人:李精明 电话:8493916
(十四)税政法规股。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提出权限内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本县税源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税收政策法规普及宣传;负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车船税、利息税的税收优惠管理和调研论证;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税式支出统计;负责全县各相关部门税收协助。承担地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负责人:刘涛 电话:8493918
(十五)惠民支付股。负责拨付惠民补贴资金到代发金融机构;负责惠民“一卡通”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惠民资金的发放、考核、监督、协调工作;负责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基层财政所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维护;负责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负责人:邵妮 电话:8493926
财政所为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主要有城关财政所、桐峪财政所、太要财政所、秦东财政所、代字营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财源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参与镇政府(街道办)债务的审议和管理;参与审核镇政府的基本建设申请和财政采购;负责惠民“一卡通”信息网络农户资料的审核上报;做好“村财村用镇监管”办法的组织实施。
城关财政所负责人:任婧 电话:3821071
桐峪财政所负责人:徐健 电话:13891302880
太要财政所负责人:刘勇勇 电话:3964915
秦东财政所负责人:亢超斌 电话:3971021
代字营财政所负责人:姚刚 电话:3982060
三、下属机构
潼关县财政局下属单位:财政预算绩效中心、农村财政事务中心、国有资产中心、开发建设服务中心4个正科级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展资金中心、政府债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6个副科级单位。
潼关县财政预算绩效中心
(一)贯彻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二)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省市县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落实工作;
(四)受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五)负责表彰遵守财经法纪的先进单位和在财税绩效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六)负责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人和事进行通报和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定期培训并切实抓好财政绩效管理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
(八)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严建超 电话:8493915
办公室。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的和各项工作总结;负责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及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萍萍 电话:8493929
监督检查股。拟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县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和财政转向支出进行跟踪监督。监督检查行政、事业、企业执行财政、税收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杨晓沛 电话:8493929
潼关县农村财政事务中心
(一)负责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
(二)推动乡村公共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指导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四)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屈运平 电话:8493913
办公室。负责全年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及日常接待工作。
负责人:郑建平 电话:8493920
综合股。负责经费报账、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有关数据和资料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负责人:郑建平 电话:8493920
监督股。负责指导全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负责人:王莉 电话:8493920
镇财股。完成乡镇财政决算编审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好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财乡用县监管”业务工作;完成乡镇总决算编审工作。
负责人:屈拴平 电话:8493920
潼关县国有资产中心
(一)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做好国有资产调剂使用、资产配置、处置、拍卖、转让、报废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承担车辆购置、编制和标准、车辆处置、公务出行保障、车辆配备工作;
(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占用费收缴及企业国有资本金回收、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清算及股份制改革工作;
(三)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耀琴 电话:8493959
办公室。单位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文件收发管理、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朱昭华 电话:3821230
行政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登记、核销等工作。
负责人:卢昌 电话:15029336267
企业股。负责企业股的全盘工作,企业拍卖、兼并、破产清算及股份制改制工作。
负责人:屈鲜 电话:8493936
车改办:负责公务用车管理,承担车辆购置、编制和标准、车辆处置、公务出行保障、车辆配备工作。
负责人:黄建涛 电话:8493955
潼关县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一)负责做好原开发区土地、房产权属来源的资料核查,为“房地一体”登记提供服务;
(二)负责做好原开发区土地、房产资源利用服务工作;
(三)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有才 电话:3818696
办公室。做好政治学习教育工作、做好党建各项工作总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股室完成中心各项目标任务。
负责人:臧非 电话:3818636
财务股。做好翠城南区,北区房产证办理工作;做好开发公司账务全面审计工作;做好养老统筹以及住房公积金每月上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张锦 电话:3818636
业务股。整理翠城业主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不动产权证申办表册,完善办证情况台账;配合县不动产登记局,做好开发区386亩土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完善开发区不动产权证申办制度及工作流程,做好开发区386亩土地范围内的不动产权登记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娟玲 电话:3818636
家福家政公司。按时完成家福小区物业费收缴工作;做好小区安全检查及冬季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小区改造结束后进行车位划分,按时完成车位服务费的收缴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家福小区旧小区改造工程相关事宜,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保养、维护。
负责人:张彦龙 电话:3819556
正合物业公司。学习物业相关知识,管理员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完成率达50%以上;做好岳渎景区防火防汛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岳渎景区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小棉 办公电话:3818636
潼关县发展资金中心
(一)负责对以前投放的生产资金分类排队,并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核销上报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及司法机关积极协调,做好投放资金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进行征缴、申办服务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税票据的申领、核销办理初审工作;
(五)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金宏 办公电话:8493935
办公室。负责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矿山企业服务大厅相关工作。
负责人:侯超 办公电话:8493952
征收管理股。负责县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资金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县域内各执收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申领、核销和稽查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 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孙继东 办公电话:8493952
潼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一)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或者政府交办的非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结)算评审工作;
(二)参与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评审和有关工程采购预算评审工作;
(三)参与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为违法案件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亚峰 办公 电话:8493903
潼关县国库支付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全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二)负责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各单位用款计划余额;
(三)负责受理部门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
(四)负责办理与各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协调、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工作;
(五)负责为预算单位设立支付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开展有关收支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六)负责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七)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实施收付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参与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测、检查工作;
(八)受理预算单位、收款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投诉;
(九)负责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业务及养老、医保、工伤生育代缴业务;
(十)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峰 办公电话:8493928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政策;
(二)接受采购人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委托,办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过的采购事宜;
(三)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的运作程序;
负责人:许亚超 办公电话:8493923
潼关县政府债务中心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和政府债务信息监控系统,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程度进行分析,实行动态监控;
(二)定期向县财政局报告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债务偿还情况;
(三)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举债单位按期偿还政府债务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举债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四)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程凯 办公电话:8493901
潼关县会计服务中心
(一)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全县先进会计工作者推选上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员、财政干部等人员的财务培训工作;
(四)宣传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五)组织实施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六)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度备案;
(七)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鹏 办公电话:8493939
机构领导
王江涛(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13-3822761
办公地址:潼关县中心街西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