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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13 08:48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方面的草案、政策、计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协调发展。

(二)统筹安排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科研成果的审查。

(三)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行业市场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协调公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经济活动,做好相互衔接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工作及农村公路养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工程。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制定市场规划,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行为,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六)履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工程、涉路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和检查监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仲裁工程质量争议;受理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参与对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公路工程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法查处本区域内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八)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财务股、公路股、安环股、运政股、总工办、法制股、信息中心8个股室;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秦东超限检测站5个下属二级单位。

单位地址:潼关县和平路北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单位电话:0913-3822632

负责人:张晓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