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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0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法规草案、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制度和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开展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监证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四)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畜禽、果蔬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六)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定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九)研究提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意见,制定农业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意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第一线,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十二)组织对外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计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科技教育股(渔政股)、农村改革股、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种植业管理股(果菜股)、产业扶贫股(农田建设股)、办公室(人秘股)7个股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种子工作站7个下属单位。

一、计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

职责:负责全局行政事业经费、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督并审核各类资金的使用。及时办理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离退休费、护理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与资金有关的各项业务。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定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金融政策的制定。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参与农垦体制改革和农垦现代农业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盛 真    办公电话:3866981

二、科技教育股(渔政股)

职责:承担推动农业科技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农民培育、乡土人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农业教育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开展农业领域对外宣传、技术交流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贠顺鹏   办公电话:3813726

三、农村改革股

职责: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小娟 办公电话:3813726

四、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肥料、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使用。负责农产品互联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组织农业面源污染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 涛    办公电话:3813726

五、种植业管理股(果菜股)

职责:负责全县农业种植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作物种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产统计、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等工作,牵头负责产品宣传推介、农业机械耕种、农村能源等工作。牵头组织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果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全县果业、蔬菜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农产品商标申报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果业产业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 侠   办公电话:3866981

六、产业扶贫股(农田建设股)

职责: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生产发展方面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方针,拟订全县中长期产业扶贫工作计划。做好产业扶贫数据统计、总结交流等各项工作。组织企业托管涉及帮扶金兑付和贴息结算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佳宁   办公电话:3813726

七、办公室(人秘股)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文件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行政有关事务;负责工会、妇联、计生,做好社会群团组织工作等。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机关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考核、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公益岗位、拔尖人才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薛燕荣 办公电话:3813726

下属单位

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负责种植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全县种植业、果莱产业及种子的技术推广;制订全县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农业信息服务等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农业环境及土肥检测等工作。

负责人:金燕辉  办公电话:3820338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职责: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工作;谋划设计全局性、长远性重大工作部署和举措;调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战略专项规划编制、重大工作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推进指导等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精神,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拟订美丽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协调指导项目实施;协调指导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负责人;刘涛   办公电话:3813726

三、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职责: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负责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对县、乡、村相关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李明莉 办公电话:3818906

四、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全县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监督、行政执法、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兽药和动物产品的检验,指导定点屠宰和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等职责;负责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救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监督检查本县执行情况,查处渔业行政违法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处理渔业纠纷,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渔药、饲料等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渔业生产安全,承担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职能;制定本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生动物疫情的调查、收集及通报;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制定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捕捞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用品使用销售特许经营证;渔业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含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证书),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组织渔业水域救助;(即将移交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农产品及其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抽查检验;负责本区域内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农产品产地准出检验。指导和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开展自行检测工作;负责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的抽样工作;从事种子质量的检验工作;查验动物运输相关证明,检查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根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疫情,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应对处理措施;对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负责人:赵立青 办公电话:3829420

五、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职责:负责农技安全监理、农机安全管理、农机普法教育,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等。

负责人:贠裕东  办公电话:3822176

六、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职责: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农村经济统计、农村财务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

承担全县蔬菜、药材田间技术指导、栽培、病虫害防治、新品种引进、培训等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郝琳杰 办公电话:3820297

七、种子工作站

职责:负责宣传种子相关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惠农政策;负责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我县种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搞好种子信息及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永刚 办公电话:3822080


单位地址:潼关县南新街三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单位电话:0913-3813726

负责人:王黎波(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