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股、拥军和就业创业股、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股5个股室;潼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下属单位。
一、机关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安全保卫、值班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李琳琳 电话:0913-3305376
(二)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股
职责: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协调落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承担计划分配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负责人:苏毅 电话:0913-3305336
(三)拥军和就业创业股
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抚、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保障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左永红 电话:0913-3305331
(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职责: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审核报备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白超 电话:0913-3305330
(五)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股
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宣传文化、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人:王瑞 电话:0913-3305311
二、下属事业单位
潼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
(一)宣传退役军人政策,发现推广先进典型;
(二)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三)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推动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五)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六)全面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七)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做稳定工作,负责本辖区退役军人诉求的收集、汇总及核实政策落实等情况;
(八)结合春节、“八一”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负责人:孙新宁 电话:0913-3305309
机构领导
梁琦(局长)
联系电话:0913-3305376
办公地址:潼关县兴隆街西段
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