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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60条实施意见”促进陕台交流合作

记者9月15日从省台办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陕西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我省居民同等待遇,深层次推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陕西日前发布《关于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由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3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反复沟通、征询意见建议,同时在听取在陕台胞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实际,我省制定出台了惠台“60条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着力解决台胞在我省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不便,进一步助推台资企业扎根陕西发展,不断提升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效。

“60条实施意见”涵盖促进经济合作、促进文化交流、鼓励创业就业、便利学习生活四个部分,涉及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还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机构合作、学术交流、艺术创作、陕台媒体交流合作、影视、出版、卫生医疗以及台资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便利、投资涉林产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将进一步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与此同时,“60条实施意见”将“31条”进一步细化、落地、落实,为台湾同胞在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等创造了更好条件,在乘车、住宿、购房、办理银行卡等方面提供了更多便利,如鼓励台湾青年和专业技术人员来陕就业,在职称评定、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享受与我省居民同等待遇等。(记者: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