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高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全国利用外资工作。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先生、外资司副司长叶威先生,向大家介绍利用外资的有关情况。我是今天发布会的主持人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
今天宗长青司长将首先向大家介绍今年1-10月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有关情况,今年全年的整体情况,以及近期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意见》(国发23号文)的有关情况。之后两位发布人非常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下面先请宗长青先生先介绍有关情况。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 宗长青】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主要发布三项内容:
一、关于今年1-10月外资利用情况
(一)今年实际使用外资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1-10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752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10月份当月实际使用外资692亿元,增长7.4%。这是一方面的情况。
(二)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较快增长
1-10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383.5亿元,增长13.5%。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224.8亿元,增长39.5%,占比达29.6%。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786.9亿元,增长5.5%。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438亿元,增长69.3%。
(三)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明显增长
东、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6.8%、6%和5.2%。长江经济带实际使用外资3683亿元,增长8%,占全国比重达49%。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083.9亿元,同比增长23.9%,占比达14.4%。
(四)亚洲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大幅增长
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新加坡、韩国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0.5%、56.2%、31.7%、23.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实际投资额分别增长19.3%和22.1%。
总体看,我国今年利用外资保持了稳中有进的态势,预计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这是向大家通报的第一方面的情况。
第二方面,介绍一下今年的外资工作。
今年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部署,主要牵头或协同推进了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推动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加快配套条例制定,并牵头开展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配合推动出台《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制度,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推出稳外资政策措施。近期,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这一项作为第三项内容我将详细向大家介绍。
三是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四是着力引导外资投向。发布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地区。
五是着力强化投资平台功能。报请国务院批复山东等6个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六是着力提升投资促进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开展“跨国公司西部行”活动,开展多双边投资促进活动等。特别是我国连续两届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于引进外资产生了明显的投资溢出效应,参展的国家不仅推广产品,还宣介当地的投资环境;地方政府不仅组织采购产品、引进技术,还借助进口博览会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参展的外国企业将进博会作为深入了解中国市场、寻找在华投资机遇的重要平台。例如,首届进博会后,苹果、迪卡侬、埃森哲等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设立了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第二届进博会期间,跨国药企阿斯利康宣布将上海研发平台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等等,这样的例子很多。前两天我到甘肃调研,甘肃省就向我们介绍有关情况,说他们参加进博会的两千多人,有企业,也有地方的政府代表。在进博会上,除了采购商品,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活动,有一些项目是意向性的,有一些是合同性的,收获非常大。
总体看,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2张负面清单、1个鼓励目录,到前不久出台国发23号文,今年我国在促进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这些成效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国不断建立健全外资法律政策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结果。
第三个方面,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发23号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这次国务院出台国发23号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优化我国外资结构,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份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57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深化对外开放4条13项措施;加大投资促进力度5条10项措施;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3条10项措施;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8条24项措施。
与以往文件相比,国发23号文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深入;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着眼于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得感,对前3份文件的部分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化、细化。
国发23号文发布后,我们主要从两个层面抓好贯彻落实:第一,从国家层面,国发23号文同时明确了23个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商务部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指导和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尽快释放政策红利。第二,从地方层面,商务部已经发文,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国发23号文的落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把落实好国发23号文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政策稳外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谢谢大家。
【高峰】谢谢宗长青司长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在提问之前按照惯例请大家通报自己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下面请提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在目前整个全球贸易投资低迷背景下,我们在吸引外资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特点?
【宗长青】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就像记者提出的一样,当前全球贸易投资总体上是比较低迷的,应该说这对我们今年的引资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六个方面工作,形成了“组合拳”,包括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制定全新的、以开放、服务和保护外资为主基调的外资基础性法律。连续出台了4份国务院文件,不断完善外资政策体系等等。应该说,这些举措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今年我们比较乐观地判断,全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
关于今年外资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稳”。就是指吸引外资的规模保持了平稳。1-10月,吸引外资同比增长6.6%,说明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保持了较好的信心和预期。第二,“多”。就是外资大项目比较多。据我们统计,今年以来5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巴斯夫、埃克森美孚、特斯拉等百亿以上级别的大项目加快落地。第三,优化的“优”。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刚才我向大家通报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服务业、高技术产业都是较快增长,而且增长的幅度是比较明显的。高技术产业引资规模,已经占整个引资规模接近三成。高技术产业里,高技术服务业又成为亮点,增长幅度达到70%。所以我们概括,今年的特点就是一个“稳”字,一个“多”字,一个“优”字。谢谢大家。
【经济日报记者】刚才宗司长提到您比较乐观地看,今年“稳外资”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是不是这其中还有一些难点,您觉得如果有难点的话,是什么难点?其次,外商投资者都很关心明年开始实施的新法,请问细则什么时候能够出台?如果真正能够落地的话,请您介绍一下具体落实情况是什么样的?
【宗长青】谢谢你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请我的同事叶威副司长来回答。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 叶威】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宗司长已经提到,今年利用外资的特点是稳、多、优,预计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保持稳定。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当前,我国利用外资还面临不少挑战,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前景不乐观、世界投资格局深刻调整、国内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等。目前,我们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正在加快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关于《外商投资法》实施的问题。我们正在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配套条例。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就《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也欢迎大家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也在抓紧制定,以确保《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能妥善解决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关注。二是清理相关规定。国发23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清理相关法律规定,修改或者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涉及《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冲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以商务部为例,我们已经对商务部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考虑将废止或者修订几十个法律文件,相关程序也已启动。三是开展培训解读。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商务部已为全国商务部门开展了相关培训,指导各地准确理解和把握《外商投资法》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提供了良好基础。国发23号文进一步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培训工作,从而指导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帮助各级政府在未来的执行中,能够依法行政,帮助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全面了解和遵守《外商投资法》及其法规的相关规定。谢谢。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刚才宗司长提到,我们今年5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的创新提升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月初发布的国发23号文中提到了国家级经开区将再一次进一步的支持措施,想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近年来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设情况,与此同时提出这些措施是如何考虑的。
【宗长青】谢谢你的提问。在国发23号文里对国家级经开区专门作了表述,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也专门印发了指导国家级经开区下一步发展的重要意见。在国发23号文里,对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有四项明确要求:第一,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快产业集聚,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第二,建立重点企业联席制度,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第三,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第四,将有关地方的“审批不出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放管服”改革经验在国家级经开区推广实行,构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这是国发23号文对国家级经开区提出的新要求。
借这个机会,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级经开区情况。今年是国家级经开区成立第35个年头。1984年,在借鉴建设经济特区经验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个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截至目前国家级经开区共有219家,遍布31个省(市、区)。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35年来,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区域经济增长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些数据给大家分享一下。2018年,219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万亿元,增长了10%,占全国的比重为11.3%;财政收入1.9万亿元,增长7.7%,占全国的比重为10.8%,超过1/10;实际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513亿美元,同比增长5.5%,占全国的比重是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8%,占全国的比重是20.3%。
今年以来,国家级经开区仍然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在稳外资、稳外贸,进而在稳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着力构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要素制约等问题,今年5月,国务院又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文件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我们简称叫做“三创新两提升”,着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文件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等5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
在贯彻落实方面,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的高水平发展。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此,提前给大家透露一下,近期我们将召开国家级经开区工作会,对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谢谢大家。
【总台国广记者】请问,当前在利用外资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另外,随着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印发以后,我们将如何贯彻落实提高外资的水平?
【宗长青】这个问题请我的同事叶威副司长回答。
【叶威】谢谢记者朋友。今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的工作部署,商务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总体上看,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公平待遇、政策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为了回应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合理诉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拿出了一批新政策、新举措,并以此为主要内容报请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3号文。
下一步,按照国发23号文分工要求,商务部首先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的工作。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国发23号文中由商务部承担的五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考虑。
第一,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尤其是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的限制。
第二,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推进相关深层次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更多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激发市场活力。
第三,提升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引资质量。国发23号文围绕提升开放平台引资质量提出了4项明确要求,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抓好外商投资领域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了解政策实施的难点、堵点,协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同时,也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完善考核激励政策。
第五,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推动各地区建立健全受理机构,完善处理规则,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谢谢。
【高峰】我看还有一位记者在举手,最后一个问题。
【中新社记者】我们在采访中发现,现在有一部分企业已经或者正在酝酿向东盟国家转移生产环节,来规避成本上升和关税措施带来的压力。请问商务部对此如何评价?另外,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要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请问这一政策具体着力点有哪些?
【宗长青】据我们了解,当前虽然有少数东部沿海、外向型、附加值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了转移生产环节的现象,但我们认为,这是市场机制作用引起的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从一些外国商协会有关调查报告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以我国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仍十分看好在我国投资前景,具有较强的投资信心。
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69%的会员企业2018年实现盈利,21%的盈利情况与上年持平,60%以上的企业仍然将中国作为投资的首选地或前三名的目的地。从今年以来一些外资大项目落地情况也可以看出,比如德国巴斯夫广东湛江项目、美国康明斯安徽合肥项目、瑞士英力士宁波项目等等。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今年元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完工并进入了试生产阶段。
同时,我国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时,也引导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比如,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国发23号文中提出,在确有发展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一批综合保税区,创造一些好的平台。今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时,除了全国各省市都增加的121条鼓励条目,还结合中西部地区特点,对中西部地区额外增加了54条,从而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如在具有劳动力优势的省份,新增或修改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条目。凡是投向中西部地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外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关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商务部一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于已经出台的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并指导中西部地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将会同中西部地区各省份进一步研究,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谢谢。
【高峰】今天的发布会因为时间关系就到这儿结束了,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积极的作出回应。谢谢两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