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促增量、稳存量并举,坚持在改革开放中稳外资,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4月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改革开放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布置当前和今年稳外资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外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建立健全应对疫情工作机制,精准解决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困难问题,服务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
二是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推动区域开放发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四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加强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建设。
五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要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规定,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增强做好稳外资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团结奋战,勇于担当,在改革开放中扎实做好各项稳外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