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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解读“十三五”医改规划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1-10 09:35


为了更加健康的明天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解读“十三五”医改规划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吕诺)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部署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这一规划将对保障人民健康、满足健康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产生怎样的影响?新华社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

六大成效带动健康水平“一升两降”

问:医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目前,这项改革的推进给百姓带来了哪些实惠?

答:2009年启动深化医改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在较短的时间内织起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改革前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全面推开。

三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四是逐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的衔接,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大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五是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从2009年15元提高到2016年45元。

六是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在深化医改中着力用法治思维建立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通过不懈努力,群众负担实现“一优两降”,即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已从2010年的46.33%降至40%左右,政府办医疗机构收入增幅由2010年的18.97%降至1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

与此同时,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一升两降”,即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4.83岁提高到2015年的76.34岁,孕产妇死亡率从31.9/10万降为20.1/10万,婴儿死亡率从13.8‰降为8.1‰,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将再提高1岁

问:到“十三五”末,医改将为人民群众送上怎样的“健康大礼包”?

答:到2020年,我国将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问: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被规划列为重点任务。随着这项任务的推进,我国将建立起怎样的就医新秩序?

答:“十三五”期间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将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我们将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技术传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程序。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今年基本实现合规转诊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问:“十三五”期间,百姓医保报销比例能否再提高一些?报销手续能否再便捷一些?

答:2017年,我们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首先,我们将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其次,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

第三,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五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

2020年药品出厂价格信息有望可追溯

问:在用药方面,如何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答:“十三五”期间,将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一是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推动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继续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

二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药品流通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医药电商发展。

三是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并做好医保等政策衔接。

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坚持中西药并重。

五是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到2020年,我们力争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