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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

来源:潼关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1 10:27


一、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潼关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防治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潼关县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处置工作,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灾搬迁工作。

三、 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公众参与的原则。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抢险队、治安保卫队、医疗救护队和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日常防治工作。水务局、气象局、财政局、电力局、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教科局、卫健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协助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特别是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抢险提供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应急反应和临灾处置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