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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潼关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2 10:45


一、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县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

(二)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体系。

(三)构建多元化、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四)强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管理。

(五)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