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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潼关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1 16:49



   一、提高思想意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认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将保护目标逐级下达到镇(办)、村、组。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坚决从严查处。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做到“止住新增,消化存量”,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共同承担、牵头推进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对各镇(办)和有关工作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人 民政府研究。县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指导督促本领域、本行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

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珍惜土 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责任意识,特别是要通过对非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件公开查处的形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立行立改,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县政府是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对全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负总责。各 镇(办)是本区域内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统筹推进,以 保护促发展,确保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保护耕地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